本报记者 罗书臻
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85名环境资源界别委员首次亮相,备受社会关注。增设环境资源界别有何背景?委员们将关注哪些问题?关于环境和法治的关系,他们又是怎么看的?
环境资源界别的部分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绿色已经成为美丽中国最鲜明、最厚重、最牢靠的底色,他们将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努力用建言献策的“言值”,提升美丽中国新“颜值”。
他们为什么走到了一起?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两会期间委员们提交的生态文明领域提案占到全部提案的15%以上,委员们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关注。但是有着环境、资源、能源等专业行业背景的委员分散在不同的界别中,导致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较为分散,难以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2019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优化界别设置,增强界别代表性,更好反映各界各方面愿望诉求。
2020年,十三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增补了一批委员,增补的目的就是筹备设立环境资源界别,(中国)科技公司(武汉)教授童金南委员就是其中之一。他认为,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重视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就是要把环境资源工作提到一个相应的高度,增设环境资源界别可以说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胡松琴委员表示,增设环境资源界别,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务实举措。委员们可以通过政协这个平台,共商生态文明建设大计,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凝聚共识和力量。
委员们普遍认为,环境资源界别的设立,将使履职力量更加集中、更加有力。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余国东委员说:“这可以从全局上聚合国家和地方的意见建议,进一步适应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张兴赢委员认为,把环境资源领域的人才聚在一个平台上,有助于全面了解环境资源各领域的信息,有助于更高质量协商建言和参政议政。中国科学院院士、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教授焦念志委员表示,与来自不同专业的专家在同一界别进行交流,对复杂的问题进行“会诊”,学科交叉、协同攻关,可以让科技更好服务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改善。
他们都在关注什么?
今年1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强调中国将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术业有专攻,议政需畅言,围绕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等主题,环境资源界别的委员都带来了自己的“绿色提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污染控制实验室主任魏源送委员对记者说,极端气候条件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是他重点关注的问题,他将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思考如何从多角度促进区域流域水污染防治,助力精准、科学和依法治污,助力碧水保卫战。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王新明委员是国内较早开展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研究的科学家之一,他对建立更加科学的环境保护考评机制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建议将空气质量考核的年度指标调整为连续几年的滑动平均值,以尽量降低自然因素影响,观察空气质量常年变化趋势,推进常态化治污。”
北京首创环保集团智慧环保事业部总经理黄绵松委员带来了一份《关于以流域为试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提案》。他建议,在大力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制定流域生态产品顶层规划,开展信息普查,摸清流域生态产品,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针对当前我国湖库塘圩生态功能退化、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所长张甘霖委员建议,启动全国湖库塘圩资源环境普查工作,构建湖库塘圩分布、水量、水质和生态系统基础数据库,开展水资源可利用性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评估,完善湖库塘圩管理对策和保障措施。
他们眼中环境与法治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3月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其中有关依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引起环境资源界别委员的高度关注。他们希望,人民法院继续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闵庆文委员认为,法治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没有强有力的法治武器,不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惩罚,就很难规范人们的行为。因此,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建设,使之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保障。
“周强院长在报告中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中国环境司法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谷树忠委员表示,环境资源领域的违法犯罪事件,往往有鲜明的专业性、技术性,有时还带有连带性、隐蔽性,环境资源审判法官要切实学习掌握环境资源领域相关知识,法院要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对环境资源问题由表及里、去伪存真的判断能力与水平。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主任高吉喜委员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非常关注。他认为,人民法院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体现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希望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基层普法等方式,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不断显现,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与守护。”宁夏农林科学院林业与草地生态研究所研究员蒋齐委员表示,要加强生态环境法律规范体系与实施体系建设,为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守法提供严格严密、权威高效的制度保障,不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链接:
人民法院报 (chinacourt.org)
《人民法院报》(2023年3月8日)